学报编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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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执 行 主 编 岗 位 职 责
    时间: 2013-11-21 17:28:07  


海 南 师 范大 学 学 报 编 辑 部

主 编(执行主编)岗位 职 责

 

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编(执行主编)由取得规定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,在编辑部主任领导下工作,负责制定本刊的办刊宗旨、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刊组稿、编辑、出版和发行等工作。本部主编分为《海南师范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主编(执行主编)和《海南师范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》主编(执行主编)。

一、主编(常务副主编)岗位职责

(一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报的性质,明确办刊宗旨和编辑方针,把握办刊方向;

(二)在编辑部主任领导下,主持本刊编辑部的日常工作;

(三)组织制定本刊发展目标或发展规划,制定年、期选题组稿计划、编辑工作计划,组织质量检查,并监督落实;参与审定编辑部有关学报发展的重大事宜;

(四)组织实施本刊的组、审、编、校、印刷、发行等各项工作的落实,以及每期刊登论文的终校审查,并签字付印,确保按时出版和发行,主编(或常务副主编)是本刊政治、学术和编校质量、以及出版和发行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;

(五)主持召开本刊编辑部工作会议,研究和布置工作,审查或评议本刊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研究和解决编辑部或编委会提出的有关问题,以及提出具体奖惩措施,不断改进编辑部的工作;

(六)组织或指导本刊编辑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指导学科编辑做好组稿和初审工作;

(七)负责特色栏目、重点栏目、专题栏目的建设工作,强化学报特色,不断提高学报质量,扩大学报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;

(八)完成校领导和编辑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二、主编(执行主编)履行岗位职责评价指标

(一)学报政治合格,学术质量、编校质量和印刷质量优良;

(二)按期出版和发行;

(三)每期编校差错率少于万分之三,没有出现在检查或评比中的通报批评或影响本刊声誉的情况;

(四)按时提交学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,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年检及相关检查中没有拖拉;

(五)在工作中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请示、有汇报;

(六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及时。

 

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

2016年5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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